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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害学校声誉均属于违法行为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5-05

本文转自:海南特区报

记者 沈丽焕


本报讯 6月10日,海南大学官网发布声明,近期该校发现社会上的单位或者个人,通过媒体、网络等媒介传播、散布不实信息,不仅误导、欺骗社会公众,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严重侵犯该校的名称权和名誉权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
为此,海南大学郑重声明: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该校事先批准或授权,均无权以该校或校下属机构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。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“海南大学”名称、“海大”简称、“Hainan University”英文名称、“HNU”英文简称,损害该校声誉的行为,均属于侵犯该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