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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大学党政办公室(法律事务办公室) 关于规范合同管理及严控倒签合同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6-10
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合同审批和管理,明确各方责任并严控法律风险,依据《海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健全合同档案管理

合同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登记制度,妥善保管合同相关文件资料,并按年度内向学校档案馆归档;合同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合同正本、审批(备案)流程单原件以及与合同事项有关的审批文件等资料,并按年度向学校档案馆归档。

合同归档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:合同正本、审批流程单复印件、与合同事项有关的批准文件、会议记录、授权文件、信函、传真、数据电文、音像资料、合同履行材料、合同涉诉材料等。

二、加强合同履行监管

建立履行跟踪机制:合同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,结合实际需要,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名称、合同承办人、合同订立时间、合同编号、合同当事人、合同履行节点、付款节点、履行情况、违约情况、争议处理、结案情况等进行记载和跟踪,并按季度向法律事务办公室报送合同台账登记表。

及时处理合同补充、变更、解除等事项: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、变更、解除等,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签订书面补充、变更或解除协议,并按照合同审批程序办理。

三、严控倒签合同

学校禁止倒签合同。倒签合同,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,在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之后补签合同的行为,即合同实际履行或者约定履行的时间早于合同落款签署的时间。

倒签合同,将导致诸多法律风险,如合同效力存在不确定性、无法有效保障权益、易引发纠纷且在纠纷处理中处于不利地位等。

合同综合管理部门、主管部门及承办部门有权拒绝此类合同的审核申请;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并进行账务处理时,对于倒签合同的,有权拒绝付款,并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通报。
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学校合同管理规定,进一步规范管理,严控法律风险。


党政办公室(法律事务办公室)

2025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