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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跨境数据流动第一案”在杭州二审:维持原判!

信息来源:潮新闻 发布日期:2026-03-29

“跨境数据流动第一案”在杭州二审:

维持原判!

3 月 11日,杭州国际商事法庭二审公开开庭审理“跨境数据流动第一案”,并当庭宣判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该案是因跨境数据流动服务产生的合同纠纷。无锡一家工厂委托杭州一家公司对某化学物质完成欧盟化学品的“准入登记”——欧盟REACH注册,并提供欧盟REACH法规项下相关事项的代理服务。

2018年,欧盟化学品管理局根据REACH法规规定要求该化学物质的注册人更新数据,需补充提交多项试验数据。次年,领头注册人德国某企业完成并提交补充试验数据,因新增试验产生数据增补费用,其通知需由联合注册成员分摊,其中,无锡工厂的注册代表应分摊25433欧元。对于数据更新过程产生的费用应由谁承担,无锡工厂和杭州公司却产生争议,双方由此对簿公堂。

该案一审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,法院认为,受托人为应对欧盟强制性审查、维系委托人出口资质而代为履行的数据增补义务,属于维护委托人根本利益的必要措施,委托人作为数据合规义务责任主体和实际受益人应承担相应费用,一审判决无锡工厂向杭州公司支付分摊费用25433欧元。无锡工厂不服,提起上诉。

杭州中院二审认为,提供服务方为维护委托人根本利益、遵守境外法律关于数据注册的强制性义务而采取的措施具有必要性,且委托人因此而受益,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委托方负担,故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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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审理“跨境数据流动第一案”。(杭州中院供图)


中国企业“出海”需面临各国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与安全评估的不同要求,在跨境数据流动领域,数据审查流程专业性强、门槛较高,跨境数据流动服务应运而生。

“跨境贸易中,出口货物在境外进行物质数据注册的数据提供要求,时常受到各国数据监管规定变化的影响。”该案二审审判长、杭州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池海江提醒说,无论是数据跨境流动服务提供方还是受益方,都需持续关注了解相关的数据监管要求及变化,并据此进行商业决策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转载自数据法盟公众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