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4-15
各部门(单位)、全体教职工:
工作发现,学校仍存在个别部门(单位)或教职工个人未经审批、授权代表学校对外签订协议的情形。为进一步规范协议签订,严格防范法律风险,依据《海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现提示如下。
未经学校审批或授权,任何部门(单位)或教职工个人不得以学校或本部门(单位)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协议;学校各部门(单位)或教职工个人未经授权、超越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协议的,由签署部门(单位)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。
党政办公室(法律事务办公室)
2024年12月10日
上一条:党政办公室(法律事务办公室)关于正式实行合同线上审批工作的通知